欧盟各国移民政策{欧洲移民小知识:申根国≠欧盟国≠欧元区}

一、欧盟永居身份

欧盟永居即欧盟长久居民,Long-term resident of EC, 系由2003年欧盟长居法案规定,并由成员国内化为国内法后,由欧盟成员国家签发的一种身份。该身份的名称虽然为long-term resident of EC,但是欧盟法案明确规定该身份性质是permenant,即永久的。同时规定,虽然欧盟长久居民身份的性质是欧盟永久居民的性质,但需要每5年更新一次。虽然需要每5年更新一次,但是又规定该更新必须是automaticaly 的,即该更新是自动的,尽管需要提起申请。

二、欧盟永居的权利

1. 该身份的持有人到任何欧盟国家学习,享受目标欧盟国家本国公民的学费待遇,而无需缴纳欧盟外公民的国际留学生标准的学费。

2. 该身份具备在欧盟范围内工作、学习和经商的权利。

3. 申请去第二个欧盟国家居住,提交欧盟永居许可、身份证明、雇佣合同、持久稳定的经济来源及医疗保险即可。

三、欧盟长期居留许可要求

欧盟长期居留许可所需的文件是申请的核心。由于此类居留许可没有面试,因此对申请的决定主要取决于所需的文件,具体材料如下:

1、有效护照;

2、一张符合申根照片规则的照片;

3、包含个人资料的护照页和所有包含贴纸或印章的页的彩色复印件;

4、已在该国居住至少五年的证据;

5、抵达东道国时签发的有效登记证;

6、一直居住在该国的证据,例如水电费和租赁合同;

7、一直在工作、学习、自雇、自给自足或正在寻找工作的工资单、银行对账单、纳税申报表等证据;

8、收入证明,可能是工作合同、银行对账单、工资单等;

9、健康保险,提交证据证明拥有公共或私人提供的健康保险。

请注意,这些只是欧盟国家的通用要求,其中部分国家可能有一些额外的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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